財稅〔2020〕38號
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15號)有關要求,現就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稱“新片區”)內重點產業企業所得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對新片區內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相關產品(技術)業務,并開展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的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自設立之日起5年內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二、本通知所稱“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必須同時滿足以下第(一)、(二)項條件,以及第(三)項或第(四)項條件中任一子條件: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在新片區內注冊登記(不包括從外區域遷入新片區的企業),主營業務為從事《新片區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相關領域環節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的法人企業;
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是指,企業擁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固定工作人員,具備與生產或研發活動相匹配的軟硬件支撐條件,并在此基礎上開展相關業務。
(二)企業主要研發或銷售產品中至少包含1項關鍵產品(技術);
關鍵產品(技術)是指在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重點領域產業鏈中起到重要作用或不可或缺的產品(技術)。
(三)企業投資主體條件:
1、企業投資主體在國際細分市場影響力排名居于前列,技術實力居于業內前列;
2、企業投資主體在國內細分市場居于領先地位,技術實力在業內領先。
(四)企業研發生產條件:
1、企業擁有領軍人才及核心團隊骨干,在國內外相關領域長期從事科研生產工作;
2、企業擁有核心關鍵技術,對其主要產品具備建立自主知識產權體系的能力;
3、企業具備推進產業鏈核心供應商多元化,牽引國內產業升級能力;
4、企業具備高端供給能力,核心技術指標達到國際前列或國內領先;
5、企業研發成果(技術或產品)已被國際國內一線終端設備制造商采用或已經開展緊密實質性合作(包括資本、科研、項目等領域);
6、企業獲得國家或省級政府科技或產業化專項資金、政府性投資基金或取得知名投融資機構投資。
三、上海市財稅部門會同產業主管部門制定重點產業企業認定具體操作管理辦法,并報財政部、稅務總局備案。
四、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2019年12月31日前已在新片區注冊登記且從事《目錄》所列業務的實質性生產或研發活動的符合條件的法人企業,可自2020年至該企業設立滿5年期限內按照本通知執行。
附件:新片區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關鍵領域核心環節目錄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7月13日